近日,《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正式发布施行,为新时代党员网络行为划定清晰边界、明确行为准则。该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中共中央宣传部、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解释,共五章三十一条,涵盖总则、网络正能量传播、网络行为管理、保障和监督、附则等重要内容。
《规定》明确,党员网络行为需坚守正确政治方向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自觉维护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。在正能量传播方面,要求党员积极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,践行网上群众路线,敢于批驳错误思潮,讲好中国故事,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。
针对网络行为禁区,《规定》列出明确“负面清单”,严禁党员通过网络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信息、制造散布政治谣言、参与网上非法组织和活动,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、参与网络宗教迷信活动等。同时对党员干部提出特殊要求,明确禁止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网络虚拟财物、违规开展营利性网络活动等行为。
在保障与监督方面,《规定》明确各级党组织承担主体责任,将党员网络行为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民主评议内容。对在网络正能量传播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予以表彰奖励,同时建立澄清正名和保护制度,维护敢于亮剑发声党员的合法权益。党员违反规定的,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。
《规定》的施行,为规范党员网络行为、净化网络生态提供了重要遵循,有助于引导广大党员在网络空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。(军地新闻研究中心梁伟文副主任)